新中国成立之初,百废待兴,发展职业教育、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,成为迫切的国家任务。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,在涉及教育方针时明确提出“注重技术教育”。
随后,构建起中等专业教育、技工教育、农业中学(职业中学)相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制度。
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,中等职业学校数量虽适应不同时期经济社会的需求有所增减,但总体而言达到了遍布城乡的程度。改革开放之后,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通道,国家确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。
这一期间,一方面调整了中等教育结构,着重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;另一方面建立了以职工大学、技术专科学校为主的高层次职业教育。
特别是到20世纪90年代末,伴随高等教育扩招,国家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发展重点,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蓬勃兴起。1996年颁布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将“建立、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,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、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”的发展思路,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。
21世纪初,国家重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方针。2002年7月,“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”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。面对新世纪之初职业教育的诸多问题和挑战,会议重申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”的战略方针,确定重点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、办学体制、教育教学、学校人事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等五项改革。
党的十六大之后,中央提出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工作重点。这以后,落实大力发展和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旋律。“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,面向社会、面向市场办学”,成为职业教育界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。
2005年11月,以国务院名义第二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,首次提出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,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明确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,确立了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国家战略。